为大力弘扬陕北非遗文化,深入推动延安市和志丹县在文化艺术领域深入合作,让经典剧目再现舞台,助力全市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7月19日上午,延安文化发展集团和志丹县文化和旅游局战略合作暨大型歌舞剧《兰花花》复排签约仪式成功举办。

  市文产办主任张克华,市文联三级调研员成路,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尚鹏浩,延安文化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泽,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鸿翔,集团党委副书记陶延伟,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万奇,志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梅,志丹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晓林以及延安文化发展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延安歌舞剧团和志丹县文化艺术培训中心班子成员及演出人员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志丹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袁小强主持活动。

                          志丹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袁小强

  志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梅在致辞时表示,《兰花花》是志丹县在打造“文化名县”时代背景下,潜心打造的具有浓郁黄土风情的大型歌舞剧,它以陕北民歌《兰花花》为基础,以生动的故事情节、优美的舞蹈动作、丰富的艺术表现手法,展现了兰花花和杨五娃对爱情的执着追求,以及他们与封建势力的抗争。作为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参演剧目,在全国各地演出70余场,荣获陕西省第六届艺术节优秀剧目奖、优秀表演奖、优秀舞美奖等诸多荣誉。本次联合复排,是一次文化的合作、艺术的再创作,更是我们传承经典、追求卓越、共攀艺术高峰的庄严宣誓。她希望,双方一是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长和优势,赋予《兰花花》在新时代崭新的生命活力。二是要深挖内涵、保证质量。复排后的《兰花花》要展示志丹县乃至全市的歌舞艺术领域发展的最高水平,与观众产生情感共鸣,让观众领略陕北文化的独特魅力。三是要精诚团结、密切协作。本次复排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面对困难和挑战,携手攻克难关,让延安的故事更加动人、声音更加响亮、形象更加鲜明亮丽。

                               志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梅

  延安文化发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鸿翔在致辞时表示,这次大型歌舞剧《兰花花》复排签约仪式,既是我们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也是延安文化发展集团、志丹县文旅局携手在文化领域深度合作、共谋发展的一次全新探索。延安文化发展集团作为延安唯一一家市属国有文化企业,紧紧围绕打造国内外知名红色文化体验和现代文旅融合发展示范企业这一目标,着力聚焦文化创意、文化演艺、文化旅游、文化影视传媒四大业务板块,全力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集团旗下的延安歌舞剧团于1978年创作演出大型歌舞剧《兰花花》,先后在西安、北京等地多次演出,应邀参加庆祝建国三十周年献礼等多场大型活动,获得高度美誉。他希望,双方以这次《兰花花》复排为契机,进一步增进了解、增强协同、资源互补、共话发展,在文化挖掘、品牌塑造等多个维度深化合作,共同谱写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的崭新篇章。

                       延安文化发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鸿翔

  与会人员一起观看了陕北信天游歌舞剧《兰花花》片段。随后,志丹县文化艺术培训中心艺术总监、复排代表石亚东介绍了复排筹备情况及计划。

                         志丹县文化艺术培训中心艺术总监石亚东

  在出席活动的市、县有关领导的共同见证下,延安文化发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万奇与志丹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晓林作为双方代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延安歌舞剧团党总支书记张亚卫与志丹县文化艺术培训中心主任杨明瑞作为双方代表,签署了大型陕北信天游歌舞剧《兰花花》复排协议。

  最后,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市文产办主任张克华,市文联三级调研员成路,市文旅局副局长尚鹏浩,延安文化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泽,志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梅,共同按下大型陕北信天游歌舞剧《兰花花》复排启动键。大家同心同德、携手合作,让我们共同期待精彩绝伦的艺术盛宴再次上演。

  据了解,按照总体工作安排部署,复排于7月22日正式开始,预计10月1日在延安大剧院正式演出,与观众见面。本次复排是在保留原作精髓的前提下,为作品注入时代气息,融入当代审美和艺术表达,在结构设计、舞蹈编排、舞美设计等方面,用创新的思维和独特的艺术视角,努力做到创新与传承有机结合,给观众带来全新的艺术体验,经典再现,让陕北信天游歌舞剧《兰花花》再次走向全国演出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