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2024年度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和省委宣传部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事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充分挖掘我省独特的文化资源,创作推出更多反映时代之变、中国之进、人民之呼的文艺精品,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扶持方向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立足陕西丰厚红色文化资源和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聚焦我省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的火热实践,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重点扶持重大现实题材、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新时代发展题材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优秀作品。
三、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1.申报项目范围:原创性的舞台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纪录片)、广播剧、音乐等门类作品的创作和文艺类图书出版(仅限单部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
2.申报主体:在陕西省内登记注册的具有创作(或出版)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3.项目要求:
(1)原则上应由我省主控主投主创,影视剧项目原则上应当在我省立项。跨省合作的项目,省内创作机构须拥有作品的出品权和全国性评奖的申报权,陕西省委宣传部拥有推荐权(须有书面授权书)。多方联合创作的项目在取得合作单位授权的基础上由其中一家申报。
(2)原则上能在两年内完成。已经出版或上演、上映、播出的项目不得申报。自筹资金应达到总预算的60%;电影、电视剧、图书以及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的文艺作品等需要行政部门立项备案审批的文艺项目须已通过立项备案审批。
(3)改编的作品须附原著作改编版权使用协议书。图书出版须有作者授权和图书出版合同。
(4)有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创作单位或个人往年获得扶持资助的项目尚未完成的。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资助扶持的项目。存在版权争议的作品项目。经往届评审未入选的项目。
4.申报数量:图书门类,省属出版社和高校出版社可申报不超过5个项目。其他门类,一个创作主体仅限申报一个项目;
5.申报材料(创作单位申报材料):
(1)《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申报表》《项目信息表》《绩效目标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
(2)公司营业执照电子版;电影、电视剧、图书等立项备案审批文件扫描件。
(3)编剧(或作者)授权书、相关合作协议等材料扫描件。
(4)图书项目样稿,舞台剧、影视、广播剧项目完整剧本的电子版(电视剧还需提供分集大纲)。
6.申报渠道和流程:(分级分类申报)
市属及以下创作机构(登记机关为市级及以下市场监管部门)和有资质的民办非企业报送至单位或项目所在地的市级党委宣传部,由各市党委宣传部筛选推荐。
省属创作机构(登记机关为省市场监管局)根据项目类型报送至省直行政主管部门,经筛选后推荐。其中戏剧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广播剧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局;音乐作品报送至省音协;电影和文艺类图书报送至省委宣传部文艺处(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所属出版社经集团汇总报送)。
(联系方式附后)
四、省委宣传部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1.资助范围:主要资助戏剧剧本、影视剧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等作品创作。
2.申报主体:编剧或作者个人。
3.项目要求:应该由我省作者创作或以我省为题材,原则上应在两年内完成。
4.申报材料:《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项目信息表》。
5.申报渠道:通过编剧或作者可以选择从所在地的市级党委宣传部筛选推荐报送或从省直文化单位归口筛选推荐报送,同一项目不得同时向市委宣传部和省直文化单位重复申报,违规申报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从省直文化单位归口筛选推荐报送的,戏剧剧本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电视剧剧本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局,文学作品报送至省作协(电影剧本只能通过市委宣传部报送)。省委宣传部文艺处不直接受理任何门类的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联系方式附后)
五、相关表格下载地址
相关表格和材料规格要求可以通过邮箱和百度网盘下载。
下载邮箱:sxwyxc@126.com 密码:a9632147
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gnw07xjPRyITvhthZTYUg?pwd=2024 提取码:2024
六、其他注意事项
项目创作单位和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所需数量以各推荐单位的具体要求为准,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省属创作单位申报的电影项目和高校出版社申报的图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5日。
七、联系电话
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赵鸿宇 029-63905872(仅限省属机构和高校出版社申报的电影、图书项目)
省文旅厅艺术处:吉蕾 029- 87284773(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中的戏剧剧本和省属机构申报的戏剧类重大文化精品项目)
省广电局电视剧处:乔志勇029-85496158(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中的电视剧剧本和省属机构申报的电视剧、广播剧重大文化精品项目)
省广电局宣传处:赵智明 85496381(省属机构申报的纪录片、动画片项目)
省作协(文学类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屈尚文 029-87428614
各市委宣传部(重点文艺资助项目、市属及以下创作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主体申报的重大文化精品项目):
西安:029-86780702 宝鸡:0917-3260606
咸阳:029-33193009 铜川:0919-3283850
渭南:0913-2126059 延安:0911-7096302
榆林:0912-3825280 汉中:0916-2626073
安康:0915-3285679 商洛:0914-2313390
杨凌:029-87036332 韩城:0913-5220036
来源: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